醉酒驾驶怎么处罚?-凯发ag旗舰厅

时间:2023年05月25日 阅读: 123
  小型机动车,晚上23点,城区道路车辆行人基本没有,行程2km左右,车速40km/h,没有造成事故,初犯,当晚吹气95,车上搭载两人,面临什么处罚?能不起诉吗?   醉驾是指血液中酒精含量≥8...

  小型机动车,晚上23点,城区道路车辆行人基本没有,行程2km左右,车速40km/h,没有造成事故,初犯,当晚吹气95,车上搭载两人,面临什么处罚?能不起诉吗?

  醉驾是指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ml,并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是否发生事故不影响危险驾驶罪的成立,但是发生事故会作为从重处罚情节。

  吹气结果为95,大概率血检的结果会超过80,最终以血检结果为准。

  血检100左右,没有事故,初犯、偶犯,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的情况下,是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的。

  吹气95,血检也不会差距太大,这个数值有机会不起诉。

  如果达到醉驾标准,会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双重处罚。

  当血液酒精含量大于80mg/100ml,属于醉驾,醉驾触犯的罪名是危险驾驶罪。最高判处拘役六个月,最低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

  现在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检察院可以作有罪不起诉:

  1、血液中酒精浓度不超过120或者130(有的地方是150),这是最重要的一个指标;

  2、没有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3、没有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没有在高速路上行驶等;

  4、没有犯罪前科,不属于累犯;

  5、认罪认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1、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2、组织追逐竞驶的;

  3、吸食毒品、服用麻醉药物的;

  4、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

  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

  6、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为的;

  7、曾因危险驾驶,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

  9、逃避或者抗拒、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1、酒精含量达到250毫克/100毫升及以上的;

  2、曾两次以上因危险驾驶行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五年之内受到行政处罚的;

  3、其他不适用缓刑的情形。

  除此以外,一般都是判处一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拘役,可以适用缓刑,并处相应的罚金。

  醉驾,同时要吊销驾驶证:

  1、醉驾普通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最高拘役六个月,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能重新考取。

  如果没有无证驾驶、酒醉驾前科、对抗执法等从重情节,数值在160以下,大多可以争取不起诉处理。吹气95,抽血一般会在这个数值上下20浮动,运气好的话可能构成酒驾,运气差的话也基本在120以下,大概率会不起诉。

  从重处罚情形: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专业背景:公安业务答主,从警十年,办理治安案件五千余件,刑事案件百余件,擅长帮信、醉驾刑事案件,熟知公安执法流程,招警政审。拘留所、看守所工作经历。

  答疑范围:公安机关行政办案程序、刑事办案程序,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开具无犯罪证明相关问题,招警政审,专业人士,专业解答。

  你这情况,只要你有驾照,大概率就是不起诉。现在醉驾处罚很轻微,不像以前那样严格。正常走程序就可以了,没必要过于焦虑。

  每个省份出台的规定不一样,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办理单位,有针对性的进行分析。总体来讲:

  一、诉讼程序:

  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具体案件流程,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对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符合逮捕条件的,应当逮捕,一般危险驾驶罪很少有逮捕的,都是办理取保的(强制措施一共有五种:拘传、取保,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然后案件侦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提起公诉,法官审判,最后案件结案。

  在上述的三个环节当中,检察院阶段根据犯罪情节,有二种不起诉方式: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不起诉后,案件就不会到审判阶段就会结案了。所以很多从轻或者减轻的情节一定要在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中考虑进去,因为在目前认罪认罚制度下,检察院的量刑建议85%以上法院都会采纳的。

  二、法律规定: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五、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1.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依法在一个月至六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宣告刑。

  2.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根据危险驾驶行为、实际损害后果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

  3.构成危险驾驶罪的,综合考虑危险驾驶行为、危害后果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醉酒驾驶2022年不予处罚、免于处罚标准(200 毫克/100 毫升以下有可能不起诉)上海危险驾驶罪(醉驾)不起诉决定书

网站地图